婚外情调查取证专题
如果过错方在外买房或租房子共同居住,当事人可注意向房屋租赁地的房地产公司或物业公司领取购房合同,关于两人租房的情况房屋、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证明。 还有,比如酒店收据、音像资料、证人证言、公安机关证明等,能够形成严密的证据链,对于打赢官司来说至关重要。
1.自行取证更容易被法庭采信
在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在自己的床上拍摄到自己的配偶与第三者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照片,则更有可能被法院采信。 在自己家中抓获您的配偶与第三方亲密行为并不构成刑事责任,除非您闯入他人家中。 但当事人不能向公众传播自己“被强奸”的照片婚外情取证,也不能人身侮辱第三方。 否则私家侦探成都 ,即可成立侵犯第三人名誉权的行为。
2、如果想异地“抓奸”,可以向“110”求助
为了取得配偶与第三人同居的证据,当事人不得擅自闯入他人家中取证。 由于这种取证方式不合法,可能会引发闯入私人住宅的侵权问题。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当事人能够确认丈夫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屋,然后进行查询并记录,以确认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关系。 法庭一般会接受同居证据。
3.在公共场所取证可以被法院采信
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证时,一般不会侵犯他人隐私,更容易被法院采信。 但公共场所的拥抱、牵手、亲吻较多,亲密接触较少。 这些亲密行为的照片很难证明配偶有重婚或与第三者长期稳定同居。 他们只能从一方面证明自己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有过错。
四、“夫妻名义”重婚罪认定难、取证难
重婚罪要求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必须具备外在特征:如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购买和租赁住房、举办婚礼等。 只要当事人不以夫妻名义曝光,就不构成重婚。 具体来说,如果丈夫与第三者取得了结婚证,这就是确凿的证据; 如果他与第三者同居,向他人介绍自己“夫妻”的身份,并以夫妻的名义出行、聚会,那么邻居、亲友的见证也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如果男方与第三者有孩子,并且医院记录显示男方是孩子的父亲,那么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 然而,如果记录仅基于女方的陈述,或者根本与男方没有任何联系,那么单独生育孩子的证据就“薄弱”。
一位业余“女侦探”自称,她花了四年时间走遍大街小巷,走遍山野田园,终于查出丈夫包二奶并生下孩子的事实。 为了拍摄“奸夫淫妇”和他们的“全家福”,她日夜携带相机,连续几个月成都婚外情取证,却依然一无所获,取证屡屡遭遇阻碍。 物业公司为了维护业主隐私,守口如瓶。 邻居们也不愿意插手别人的事,生怕惹上麻烦。 现实生活中,由于取证困难,重婚案件当事人自诉并提供证据的成功率很低。 近年来,北京法院系统审理的重婚案件很少。
5、在床上抓到奸夫,很难证明同居关系
当一对夫妻因为一方“婚外情”而离婚时,出于心理平衡,另一方肯定会想方设法获取对方“不忠”的证据,以获得心理安慰,并在离婚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财产分割的权利。离婚。 于是,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各种名称的侦探社、调查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当事人抱着“抓奸取证”的心态,不惜一切手段、不惜一切代价。 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千辛万苦收集到的“证据”到底有多重要呢?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审判案例来看,即使有“被困在床上”的直接证据,也不一定能被法院判定为精神损害。 补偿支持。
我国婚姻只规定,只有符合四种情形才能离婚:重婚; 与配偶同居; 家庭暴力; 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只有无过错的人才有权要求赔偿。 只有一两张“被困在床上”的照片,只能证明配偶一方与第三者有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 很难证明他们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不能构成法律规定的“重婚”或“重婚”或“重婚”。 以“有配偶者与他人共同生活”为条件,法院不太可能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杜律师提醒您:婚外情的取证历来困难。 一方面必须出示婚外情的证据,另一方面也不能侵犯他人包括第三方的隐私权,否则取证就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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