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宋晓
结婚证书显示登记日期为1996年,但证书上的妻子否认存在婚姻关系。 到底是怎么回事?
11月24日,记者从成都高新法院获悉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件当事人王先生(男方)起诉法院要求与赵女士(女方)离婚,并将女方名下的数百万房产和数十万拆迁补偿金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王先生提供的“结婚证”显示,两人于1996年在湖南省某地登记结婚。
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成都侦探公司调查 湖南老人携假结婚证来成都状告百万房产及拆迁款,女方赵女士坚决否认自己已与王先生登记结婚。 她说,虽然她和王先生住过一段时间,但他们早在10多年前就已经分居了。 她来到成都居住,而王先生仍居住在湖南,王先生基本承认两人同居又分居的事实,但坚称自己手中的《结婚证》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婚姻关系。
最终,法院根据签发机关的三份答复,驳回了王先生的“结婚证”,并驳回了王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先生不服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七十多岁男子被带上法庭
原告是二十年前的老朋友
庭审中成都婚姻调查取证,王先生坚称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并出示结婚证证明,但赵女士否认婚姻关系的存在以及结婚证的真实性。
因此,这张湖南省XX市XX区民政局1996年签发的结婚证的真实性,成为影响王先生与赵女士离婚纠纷走向的基础证据。
记者注意到,虽然王先生当庭出示了《结婚证》原件,但赵女士坚决否认。 法官认为,原告的“结婚证”可能确实有些奇怪。 但由于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的关键证据,其真实性对于离婚诉讼至关重要。 考虑到结婚证的发证机关最具核查能力,且结婚证的发证机关在外地,不方便现场走访,故决定以信函方式调查情况。
寄了三封信,结婚证却发现奇怪
证书版本和书写格式都“有问题”
据高新法院公布的信息,法院向《结婚证》的签发机关(湖南省XX市XX区民政局)出具了《协助调查函》,要求第一次。 “是否合法有效,以王先生提起的行政诉讼裁决为准,但涉案“结婚证”号码对应的婚姻登记档案显示,当事人并非王先生、赵女士。 。
紧接着,第二封信又发出来了。 法官收到答复后,仔细查阅了行政诉讼裁定书(致湖南省XX市XX区民政局人民法院),发现该裁定书并未认定“结婚证”是否属实。并有效,再出具《协助调查函》。
发证机关再次回复称,王先生提起两起行政诉讼确认“结婚证”合法有效,赵女士提起两起行政诉讼撤销相关婚姻登记。 当地法院裁定驳回诉讼。 相关婚姻登记并未被撤销,因为王先生持有的“结婚证”没有经过司法鉴定,因此无法判断其真实性。
第三次寄信后,法官也收到了回信。 法院询问王先生是否申请对“结婚证”进行司法鉴定,王先生明确拒绝。 在此情况下,法官第三次发出《协助调查函》(致湖南省XX市XX区民政局),并多次与当地相关部门电话交换意见,寻求他们的积极配合。协助。
经过大量调查核实工作,发证机关最终回复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自1996年以来的结婚记录中,没有王先生和赵女士的婚姻登记档案,也没有丢失、错误的情况。登记或遗漏。 两人的婚姻登记信息。 将王先生持有的“结婚证”与号码对应的真实结婚证进行比对。 有不同的版本和写作格式。 。
最终,法院根据签发机关的三份答复,驳回了王先生的“结婚证”,并驳回了王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先生不服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案件调查过程历时较长成都市调查公司 ,一波三折
记者了解到,该案主审法官认为,年近70岁、未聘请律师的老太太赵女士在诉讼过程中多次情绪激动,但不知如何保护。她自己的权利。 在多次接待赵女士的过程中,法官和助理们都耐心解答问题,安抚情绪。
案件调查过程中存在时间间隔长、距离远等诸多困难。 调查过程充满波折,但法官面对困难并没有放弃。 他通过多封询问信和电话沟通,坚持不懈地推动调查,最终打开了案件的突破口。 “对于法官来说,一个案件只是一年工作量的百分之几,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往往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甚至重大利益。本案就是这样。结婚证是否真实”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是否婚姻以及数百万财产的分配,法官在整个过程中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听取各方意见,行使调查权,最终审慎做出判决来处理这个问题。” 法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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