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调查----不成功,不收费
头条新闻 | 一半律师调查取证成功
2023-10-1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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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法院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有效解决当事人有理由不举证问题

一半律师调查取证成功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院现指定诉讼代理人事务所你单位调查取证。律师:上海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事务所或袁,请在核实委托律师姓名、身份、单位等信息后,在指定期限内及时向委托律师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去年12月1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中,法官向原告指定的律师发出了律师调查令。 这标志着双流区法院民事诉讼中又多了一种取证方式——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法制日报》记者从双流区法院获悉,截至今年4月1日,双流区法院共下达律师调查令31件,涵盖民事案件起诉、审判、执行阶段。 其中,通过律师调查令成功调取相关证据15件,被拒绝但未取证的11件,发出调查令但未收到反馈的5件,表明律师调查令已收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一定重视。

通过律师调查令获取关键证据

在办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成都胡律师与同事前往车管所索取涉案车辆的详细档案,却被告知只能提供车辆的登记信息,无法查询车辆的详细信息。变化。 全套抵押信息。 胡律师表示:“有些单位和部门以内部管理规定不允许等理由,拒绝向律师提供必要的证据,让我们很无奈。”

很多律师都不同程度地遭遇过同样的困境,法官对于这种取证方式也有很多看法。

双流区法院民二庭法官蔡力表示:“为了查明事实,法官、法官助理或者书记员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证据调查。” 他们通常白天调查取证,晚上加班写判决书。”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取证方面遇到了很多困难。 法院不仅长期面临案件多、案件少的困境,而且受制于中立地位,无法有效解决当事人有理由却拿不出证据的问题。

面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法院案件越来越少的现状,有效剥离类似司法辅助事项、提高司法审判效率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 双流区法院院长罗登亮提出了下达律师调查令的想法。

罗登亮表示,签发律师调查可以带来三大好处和便利:对于当事人来说,可以更加快速、高效地查明案件事实,大大缩短诉讼周期,减轻诉讼负担; 对于律师来说,可以更好地让专业法律代理人充分发挥事实调查和收集的作用,并能利用所获得的证据向法官全面说明案件的真相,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并丰富调查取证手段; 对于法院来说,在案件多、人少的情况下,将部分调查权交给律师,可以让法官更加专注于司法判断,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

罗登亮认为,律师调查令制度作为法院审判权和法官调查权的补充和延伸,能够带来“双赢”的效果,有助于构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职业共同体。

可在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提出申请

经过前期充分收集资料、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并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全省专家学者、省市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政协、律师代表,双流区法院于2016年10月24日正式实施《民政法》《诉讼律师调查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对律师调查令的申请条件、程序、不予签发的情形以及滥用调查令的处罚等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和规定。

据了解,不少法官都认同这种形式的律师调查令。

双流区法院民事一庭法官李力表示:“律师调查令确实是必要的。很多案件事实如果由法官调查,由于法院中间判决的性质成都调查取证事务所,所获得的证据可能并不重要。”非常有针对性,导致出现很多情况。” 当事人觉得法官没有尽力,不太满意。 律师调查令制度实施后,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部分调查交给律师完成,这将大大改善这一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