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鸡泽交警重婚案内幕调查
2005年12月25日 11:10 法制早报
□图/文 河北鸡泽记者 高红然
尹海涛面临“重婚”指控。
尹海涛,29岁,河北省鸡泽县交警。 “我没有重婚,也没有过错。法院受理此案是违法的。”尹海涛拒绝接受法院传票。
12月8日,尹海涛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报案。法院一名负责人对他说:“我们都是政法系统的重婚调查,请您将结婚证交回婚姻登记机关,配合我们法院的工作。”
尹海涛说,这至少是市县法院第三次“要求”他与新婚妻子离婚。
法律规定结婚、离婚自由,但法院为何屡次准许尹海涛离婚?这起“交警离婚案”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上诉迟了十个月
日前,尹海涛心情郁闷地向记者讲述了“重婚”事件的全过程。
2004年2月,鸡泽县法院一审判决原告尹海涛与被告苗某离婚。接到一审判决书后,尹海涛等待了几个月,却没有收到对方上诉的通知。
2004年12月24日,认为一审判决已生效的尹海涛与新女友到县民政局登记结婚,随后两人举行了热闹的婚礼。
2005年1月12日,尹海涛再婚后的第六天,尹家突然来了三位不速之客,抹去了尹海涛结婚的幸福感。
“那天,县法院的法官石宝军和另外三个人来到我家说:海涛,这么大的日子不好意思告诉你,但是我有件事要告诉你,你快点吧。”到民政局去领离婚证。”
他们还称,苗某已于2005年1月4日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书已送达其手中。
这个消息就像晴天霹雳,让尹海涛睁不开眼。
尹海涛当场严词抗议。因为法律规定上诉期限为15天,但苗某直到法院一审判决后十个月才上诉。上诉期限早已超过,法院居然受理了此案。因为这不仅意味着他刚刚组建的幸福家庭面临解体的危险,还可能让他陷入“重婚”的尴尬境地。
尹海涛告诉记者,他没有按照法官的意愿与再婚妻子离婚,也拒绝了法官要求他应诉该案二审的要求。因为他坚称自己和苗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上诉之谜双方说法不一
那么为什么苗某在离婚10个月后才提出上诉呢?
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我提出上诉时没有超过期限,是县法院没有及时将我的上诉提交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缪女士说,2004年3月1日,也就是一审判决后的第10天,她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法院收取上诉费后,告知苗某,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必须将上诉状退回鸡泽县法院成都专业调查公司,并移交给原审法官,以便上诉状与一审判决案卷可以一并移送中级法院。
苗说,按照邯郸中院的要求,她亲自将上诉费收据和上诉状交给一审法官石宝军,然后在家等待中院的开庭通知。但等了10个月后,传来丈夫尹海涛已与他人结婚的消息。苗大吃一惊,赶紧到鸡泽县法院询问上诉进展情况。但法官石宝军表示,“上诉状找不到,如果坚持上诉,只能再提出一份。”
缪某无奈于2005年1月4日向鸡泽县法院提出补充上诉。
但这只是苗的说法。
石宝军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他收到了苗某上诉费的收据,但否认苗某曾提交上诉书。另有消息称,县法院立案庭已将缪某的案卷提交中级人民法院,但中级人民法院以“没有上诉、程序不齐全”为由驳回。此后该文件一直存放在县法院。
“那你认为这起超时申诉事件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谁该负责?”记者问道。
“他们(上级)说这是我的责任。我现在只能说什么。”
到底是法官败诉了上诉,还是苗根本就没有提交上诉?由于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观点,并且没有其他证据,这似乎成了一个谜。然而,鸡泽县法院的法官们再也不敢轻视这迟来的上诉,因为苗认为她的上诉权利被凭空剥夺,她开始不断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当局。
12月6日,记者赶到鸡泽县法院。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在请示领导后表示:案件正在审理中,不方便接受采访。
然而,记者手中的鸡泽县法院《关于苗某迟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话:“……被告人苗某于2017年12月17日才向一审法院提出上诉。” 2005年1月4日,上诉时,距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已过去10个月。本院告知苗某,上诉期限已过。苗说:中院说上诉费已经缴纳了。哪怕是上诉。针对这一情况,该院领导表示,将请示中院如何处理。张增群院长回复:如果交了上诉费,就应该把案卷提交给中院领导。应诉结果报告给法院领导后,法院领导责成向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增群转达批示,并将上诉状送达尹海涛。
电话:13530722851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